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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着手电,在压好的翡翠镯子上打灯,那灯光,真的太漂亮了。
飘花均匀,苍翠欲滴,质地细腻,玉镯圆润有光泽,上手彰显贵气,大方迷人!
我拿着手镯,给李梅带上,她看着手镯,笑着说:“还不错。”
李梅的眼光是真的高啊,这种手镯,居然只是还不错?
我看着手镯,每条上面都飘着绿花,端在手上很有分量,十分漂亮。
我说:“是,没你那么好看。”
李梅瞪了我一眼,他说:“还是你比较好看。”
我笑了笑,我说:“那肯定,你看上我,可能也是因为我长的比较帅吧?”
李梅无语的笑起来,他说:“说实在的,我很佩服你的个人魅力,我爸很挑的,对我们兄妹百般的不满意,但是对你很喜欢,没说过你一句不好的话,我以为只是你比较对我爸的胃口,可是当那位金老板来找你的时候,把那么重要的事委托给你,我发觉,你确实比我想的还要有魅力。”
我深吸一口气,他的夸奖,我并不觉得高兴,我说:“我宁愿做一个没心没肺的人,以前的日子,真的轻松开心,虽然要喝酒,虽然要应酬,虽然每天都不知道天昏地暗,但是我不累,现在,真他妈累,他一句当我是知己,我就得士为知己者死,多累啊。”ァ78中文ヤ~⑧~1~ωωω.7~8z~w.còм
李梅说:“所以,我们的事,从简吧,婚礼,股权分配,都从简吧。”
我看着李梅,我说:“那多对不起你。”
李梅说:“所以,以后对我好点。”
我搂着李梅,跟他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是她的心,我已经够了解了,她真的能为爱情舍掉一切,包括女人认为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必须得浪漫隆重的婚礼。
我吩咐了工厂,料子做好之后,要送到昆城总部去,我跟李梅就坐飞机回昆城。
金胜利到底是什么病,我没有问,他这个样子,感觉已经是没救了。
至于他的委托,我很沉重啊。
一方面不想答应。
人穷休入众,位卑莫劝人。
我在白云什么地位?跟白云比我又有多少钱?
那么大一个企业,他就是一个小朝廷,里面的派系,勾心斗角,是我这个外人能进去掺和的吗?
太难了。
但是金胜利已经委托我了,我只能求着他的那几个孩子能争点气……
但是他手底下的那些人,大概率的会搞事。
我知道的程文山,他已经开始搞事了。
所以说金胜利是一个智者,他看的未来,所以,他提前找救星。
回到昆城之后,李梅就开始打电话,让他的哥哥带着律师,法务,还有一系列的人尽快过来,我们开个会,研究一下股权怎么分配,公司怎么重组。
李梅在这件事上,做了很大的让步,本来这种事,应该是我去沿海省那边跟他们谈的,毕竟我的公司是小公司,跟他们天光翡翠相比,差了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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