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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有欢笑,有幸福,同样可以有背叛,有悲伤。
我和我男友,后来和沈芳。我都认为感情是真挚的。但是,因为那些我们都知道,但是,我们却无法逆转的事实,让我和沈芳就着样早早散场。彼此留下的伤害,我想可能终身难忘。
如果,你真想找到一个白头偕老的人。或许,找一个男朋友,会更容易。你们一样会有相亲相爱,一样可以举案齐眉,与之偕老。如果,不是因为我自己过于贪婪,我想,我真的可以和我的男友,而不是和沈芳,天长地久下去。尽管,我对沈芳的爱和给我男友的一样多。
说这话或许会得罪很多人。我知道这个地盘是谁的天下。我只是奉劝那些本来不是,但是,被那些奇怪的媒体影响的,觉得想试一试的朋友们。这不是时髦的游戏。你会最终付出惨重的代价。
今天写到这里吧。
我一直觉得自己很介意沈芳这种不寻常的“取向”。但是,那天,她自己说出来后,我却没有本已为会有的那种反应。我不知道是不是在这两个月来,我因为这个问题已经想的太多,心里早有了准备。还是,也许,是她在不知不觉中慢慢靠近我,而,我也在这种不知不觉中慢慢接受然后认同了。
我的这种转变。后来自己想起都会觉得诧异。我总想,是不是因为我太孤单的关系。当我把沈芳视为解救自我孤单的唯一稻草时,我自然没有可能再去仔细品味,这跟稻草,究竟是麦子,还是水稻?如果,当时我有另外的稻草呢?我还会不会像俱乐部那晚一样,转身跑掉?
在沈芳说完那些话后。我们一起沉默了很久。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忘记了是沈芳主动还是我主动,我又把头埋进她的胸口里,她依然一手轻轻地摸着我得头发,一手轻轻地拍打着我的背。我开始留恋她身体的温度,她胸前的柔软,她好闻的气息。我觉得浑身软绵绵的。我觉得很安全很轻松。我不想离开。
我似乎有一段时间,脑子里什么都没有想。后来,我又像是喃喃自语地说,“沈芳,你是不是喜欢我。”
我听到她在我头上温柔的笑了下,似乎,好像又叹了口气。片刻,才慢慢地说,“这是我的隐私。”她说的这句,用的是英文。
在英国这个社会,当有你不想回答的问题,这句话是个非常体面而有管用的搪塞。这边的习俗就是,当你这句话出口后,对方是绝对不会再问下去的,否则,便可视为粗鲁。粗鲁,这个词汇,是可以要了英国人命的。粗鲁,代表着没有受过好的教育,这比你骂他“婊子养的”似乎更伤害人的自尊。
自然,我也不好再问下去。但是,我真的很想知道。我承认我很虚荣。我当时并未想过自己会和沈芳发展一段感情。但是,我又确实很想知道这样一个美丽而富有的女子对我如此好,是否是因为对我产生了感情。完全是为了满足好奇,还有虚荣心。当然,我没有考虑过沈芳的感受。或许是因为我从来没有作为追求者地经历,所以,我不是很理解,当你向一个你爱慕的人坦白心迹,不但需要十足的勇气,而且也要放下一些自尊。那时,我不懂这些。我承认我很自私。
于是,我想了一个自认为聪明的问法。我离开她的胸前,歪着头,装作调皮地口吻,说,“我觉得你对我这么好应该是喜欢上我了。”
沈芳,没有笑,只是看着我。眼神依旧平和,却不再有水一般地光泽。她好像是想了一会儿,才说,“那你就按你想的想下去吧。”
我见她认真起来,有点惶恐。我有点怕她。于是,只好装作开玩笑的嘴脸,耸耸眉毛。我听到她又说,“我喜欢谁,是我的事。”见我听到这话有点不知所措,又柔声说道,“如果你觉得和我相处很不轻松,可以告诉我。”
我当时觉得她说这话有点问题。你喜欢一个人,怎么可能是你一个人的事呢。后来,大概是一两年前,我看到网上一直在报道一部叫《一个陌生女人地来信》,我知道那是改编自一部奥地利的小说,作者其实有点神经病。在此之前,我没读过这部小说。后来看国内把这篇子吹得很热,我这边又实在看不到。所以,便去图书馆借了这书回来。
读着这个故事,我时常想起沈芳那天的神情。或许,对于一些人而言,他们爱谁,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而对于我,如果不是和沈芳的这段感情,或许,当我看到这部小说时,我也会觉得那个女人是个神经病。
再往后,兴许是这个问题。我和她的这种暧昧的气氛慢慢消失了。她看着我吃完她带来的饭,看着我躺回床上。一切都和往常一样。我还是那个故作矜持的小孩子,有时厚着脸皮用些小聪明的手法,在一个温和善良的大姐姐身上撒撒娇,讨些温存,沾些便宜。
她看到我桌上的消炎药,有些吃惊的说,“你怎么可以吃这个?”
我装成一副很懂得样子,有些得意的回答,“你放心,我学这个的,知道分寸。”
她还是摇摇头,“若是你的私人医生知道,你就麻烦了。”想了想,又把药还给我,“以后不许乱吃药,知道吗。”
我看她细心的把我的杯子倒满水,逼着我把一整杯都喝下去,然后又把水续上。嬉皮笑脸地说,“管这么严,跟我妈似的。”
她很无奈的笑笑,摇摇头,说,“你呀,还会有人管的了你。”
我挺不服气,“我觉得我还是很乖的一个小孩,很努力学习,也不乱玩,你看,我的手,做实验做的,手背都皴了。”我得意地伸出手去,像是在邀功。
她接过我伸出的手,看了看,说,“可不是,怎么都成这样了。这那是个女孩子的手啊。”说着,取过书架上的擦脸油,小心的挑出一些,涂在我的手背上。她小心翼翼地把油擦开,一边像是夸我似的说,“你的手可真好看,手指细细长长的,应该去弹钢琴了。”
我得意地说,“我是小时候弹来着。”
她有点吃惊,“哦,是吗,还真没看出来。那怎么现在不弹了?”
我想,不喜欢呗,小时候每次练琴都跟上刑场似的。但是,嘴里倒是很硬,“嗨,学习紧张呗,我都把心思花在学习上了。”说着,有点心虚,偷偷看她一眼。偏偏她也正看我,我敢快把眼神转开,她却像是看出倪端似的,说,“哦,你还真是个好孩子。我倒是认识一小孩子,小时候只想出去淘气了,为了练琴,妈妈都快把她屁股打破了,结果,就这样还是没有用,只好不了了之。”我当然听出她话里的意思,只好装成听不懂的样子,在一边随便“嗯”了两下。
沈芳把我的手放回被子里。帮我盖好被子。微笑着说,“乖孩子早点休息吧。记得要多喝水。我先回去了。你要是觉得不好,就给我打电话,知道吗。”我还在差点被拆穿的惊吓中,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笑笑。
沈芳走了。屋子里似乎还留着她的香气。我想了一会儿,发了一会儿呆。傻笑了一阵。忽然,想起刚才对沈芳做的那些无礼举动。不知为什么,开始心慌起来,我坐起身,想起自己弱智的问沈芳喜不喜欢自己,忽然,伸手给了自己一把掌。我觉得自己真是个白痴。
从那晚后,连着几天,沈芳都没有再给我打电话。有时候,特别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看着桌子上的手机,很希望可以如愿以偿响起来。但是,总是安静的。那些天,我和男友继续冷战。也或许,我当时有点注意力放在了沈芳那边。我总在想,会不会是我做的太过份,以致她恼了我的得寸进尺。我很想主动打个电话给她。但是,每每拿起手机却又作罢。我一如既往的在实验室加班加点,我的同事也是。我们希望能够在5月底的时候在本专业一份重量级期刊上发表一篇文章。没有数据,自然是不行的。就着样,又过了几天,慢慢,我也不再惦记着沈芳了。随着我和男友的关系缓和,我就像往日那样,每天清晨到办公室上网收到他的邮件,如果不忙,就在MSN上和他聊几句。一切都如往常一样。我甚至想,如果沈芳就着样走出我的生活,或许对我也不是什么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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