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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大唐的诗人中,太真妃的名声一直都是最好的。
太真妃爱诗,而且对诗词的喜爱已经到了常人难以想像的地步。
遇到那些好的诗词的时候,太真妃往往爱不释手,一刻都不能撒手,甚至连睡觉的时候都要带着。
她房间里有几口装饰最华丽的箱子,不是用来装的金银珠宝,而是装的她喜爱的诗词。
同时和其他的女子一样,太真妃也有着自己的小小“心思”。
太真妃喜欢那些有才华的诗,而这些有才华的诗如果能稍稍赞美她一下,太真妃就会喜欢的不得了。往往给予额外的恩赐。
因为追求武力的原因,这个世界的诗词其实并不发达。上辈子听说太真妃喜欢诗词的时候,王冲心中就有些想法,只不过一直都没有机会。
“如果拿出那首诗来,说不定这件事情大有可为!”
王冲脑海中闪过一道念头,想起了一首诗。
这个世界其实有很多方面和王冲印象中的大唐是截然不同的。比如说没有李白,也没有杜甫。
虽然也有不少脍炙人口的诗词,也有不少著名的诗人,但论水平,却远远达不到王冲印象中的那种地步。
至少,王冲就知道很多的诗词,其份量是完全碾压这个世界的那些诗人的。
“就那首诗吧!能不能达到效果,试试就知道了!”
世上本来就没有十足十把握的东西,不过在王冲脑海,至少这首重量级的诗词完全有可能改变太真妃的印象,缓和她和宋王之间关系的。
回到府中,王冲没有任何的耽搁,提起笔立即端端正正,将那首《清平调词》写了出来。
虽然智计百出,不过不得不说,王冲的字写的真的不怎么的。一行字虽然已经很努力了,但还是写得歪歪扭扭,只能说勉强能看。从这一方面来说,王冲倒是蛮符合这个这个将门子弟的身份。
不过好在字虽然写的不怎么的,但是诗词的内容还是很有份量的。
“差不多了!”
王冲看着宣纸上的内容,长出了一口气。额头上更是满头大汗,提笔和握刀那是绝然不同的。
“砰!”
王冲看着自己的作品,点了点头,然后抓过一旁的大印,重重的在上面印下了“李成器印”。
这就是宋王的印了。
是王冲走的时候,临时向卢廷要的。宋王倒也大方,让卢廷去拿了自己的印章,直接就给了王冲。
王冲吹了吹,等纸上的墨迹干了,塞了一张大号的信封里。在信封上写了几行字,然后又盖上了宋王府的印章。
“孟隆!”
“属下在!”
门外,孟隆应声而入,神态恭恭敬敬。
“将这封信到皇宫去,交给太真妃。另外,这个印章,交给卢廷卢大人。”
王冲指着桌上的信和大印道。
当今圣皇在皇宫里建了一座玉真宫,太真妃就住在玉真宫里。平常人要想往皇宫里送一封印,那是想都别想。
不过王冲却知道,以宋王皇室亲王的身份,只要亮出信封上的大印,必然就会顺利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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