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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标枪射跑动中的兔子可没那么容易,因为兔子的身手非常敏捷,而且兔子在奔跑的时候常常呈“之”字形跑动,会做假动作,因此难度更是大大提高。
开始的几轮比赛都没有人投中兔子。
直到第三轮比试,才有一个阿兹特克族的战士率先用标枪投中一支野兔。全场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连王希咖都忍不住跟着喝起彩来。觉得这个木达扎大会确实是好看。
投中兔子的人把插着兔子的标枪送到塔吉拉库弗跟前。塔吉拉库弗异常高兴,当场就赏了这个战士一块金币——这可是实打实的黄金,价值应该比后世的金牌更高。
紧接着塔吉拉库弗拿过刚才那只兔子,当场用刀卸下一条兔腿递给刚才射中野兔的战士。
那战士随便扒拉扒拉毛当场生吃起来——这可真是货真价实的茹毛饮血啊。
紧接着又进行了几轮比赛,又有两三个印加人,玛雅人射中了野兔。大家也都当场生吃自己猎物的一条腿。
王希咖看得既兴奋又有点恶心,这就是真正的原生态啊——在后世的人老爱说原生态原生态,吃饭追求原生态,生活也追求原生态,仿佛什么都要原生态似的。这些喜欢原生态的人,要是让他们到原始部落体会真正的原生态,怕是一天都待不下去。
接下来几个射中野兔的战士站到一起,用后世的话来说这几个选手通过了预赛,进入了决赛圈。
王希咖很想看看决赛是比什么,预赛就是比赛射兔子,决赛应该是比赛射更难射的东西了吧?射野牛,野猪?不对,野牛野猪体型比兔子更大,更容易命中目标。也许决赛应该是比赛用标枪射鸟或者射老鼠吧?
这两个东西一个飞在天上,一个比兔子更加灵活,更能考验标枪的投掷能力。然而王希咖猜错了。
又或者还是比赛射兔子,只是预赛的时候射的兔子是从米开始跑的,决赛的兔子可能从米或者更远的地方开始射。总之决赛的难度比预赛更高应该是肯定的吧?
然而王希咖还是猜错了。
决赛既不比赛射鸟,也不比赛射老鼠。也没有比赛射更远距离的兔子,决赛比的是射人。
各族武士手拿标枪站在一个圆形场地里开始互相投掷。被标枪投中的人就下场,如果当场被标枪射死,那就把头割下来做成“赞扎”,血腥异常……
开始的时候王希咖是把这种木达扎大会当作后世的奥运会一类的体育比赛来观看的,但现在发现木达扎跟奥运会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体育,其实最早就起源于人类的狩猎,战争活动。经过漫长的发展,人类逐渐将狩猎,战争活动中的血腥因素剔除掉,只保留体力上的竞争。
而在原始时期,狩猎和战争这种血腥是无法剔除的,或者说大家喜欢的就是血腥。这个时代还没有单纯的“体育”一说,木达扎与其说是体育比赛,不如说是大家在相互比拼狩猎和杀人技巧。
人来天性都是喜欢刺激的。在后世,人类有好多种方法去追求刺激。比如蹦极跳伞,跟朋友喝酒或者去看一场动作大片都能得到刺激。
但是在原始时代,没有那么多的娱乐项目,人们追求刺激的方法就是杀人——还有什么比杀人更加刺激呢?。
一场大型活动,如果不杀几个人,那就不够尽兴。就好像后世吃饭如果不喝点酒大家就觉得没意思一样。
这个互相杀戮的标枪比赛塔吉拉库弗这个杀人狂自然看得大呼小叫直喊过瘾,帕卡尔和曼科卡帕克这种以“仁政”著称的君主也看得津津有味。而彭连虎,郎那多,甚至刘木匠都看得也很投入。
看来这个时代人的普遍觉得举行这种大型盛会肯定是要流血,是要死几个人的。如果没人死反倒是奇怪了。
就连受现代教育长大的王希咖,虽然不承认,但内心深处也觉得这种生死攸关的比赛还挺好看的。
这种养蛊式的比赛最后决出了一个胜者印加帝国的曼宁卡,成功的用长矛杀退了其他的竞争者,站到了最后。
印加帝国的曼科卡帕克兴奋若狂,亲手拭去了曼宁卡身上的血迹。给他倒了一杯酒,又赏赐了他一块大大的黄金。
也许后世的“金牌”,也来源于这种古代原生态比试的黄金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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