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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第3页)

光辉落在她身上,她的笑容温和从容,一如既往。

轩华颤抖着接过那个包裹,低垂下头,颤着声道:&ldo;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rdo;

&ldo;我知道。&rdo;凝华微笑出声,抚上他的发,温柔道:&ldo;可是轩华,不是每一份感情都应该被回应。&rdo;

他没说话,紧咬着下唇,颤抖着站起来,握着包裹,踉跄着走了出去。

下山的时候,她站在山峰上看着他,青衫道冠,一如四百年前,送他离开。

这一次,他再没有当时那般从容的心境。他强逼着自己不要回头。

秦凤蹦蹦跳跳落在他旁边来,欢快道:&ldo;嗨,你被人抛弃啦!&rdo;

&ldo;闭嘴!&rdo;轩华没有回头,眼泪落下来。秦凤愣了愣,随后道:&ldo;你哭啦?为个蝼蚁,有什么好哭的?&rdo;

&ldo;你闭嘴!&rdo;轩华像个少年人一样,用袖子抹过眼泪,疾步走上前去。

秦凤浑不在意,蹦蹦跳跳跟了上去。

离开天剑宗后,他们漫无目的而去。身为龙族,轩华修为进阶极慢,然而修为和他本身战力却并没有什么关系。就像秦凤看上去也就是个金丹修士,但却几乎没有什么修士能真正奈何她。

秦凤是完整保留了传承的凤凰,她记得上界的一切,叽叽喳喳对他说着。

&ldo;我们是天生的神族,和这些蝼蚁有云泥之别。不过因为能力太强,所以我们也需要在尘世磨炼道心,等日后飞升,他们也就位列金仙,我们却可以直接成神。&rdo;

&ldo;知道成神是指什么吗?没有人能赢过我们,我们挥手就能创造一个世界,毁灭一个世界。&rdo;

&ldo;所以,轩华,&rdo;秦凤拍着他的肩,认真道:&ldo;畅想一下日后称霸三千界的未来,区区蝼蚁,算得了什么!&rdo;

轩华一般就听她胡扯,摩擦着自己的剑。

他的剑是凝华送给他的,一把很简单的剑,黑色的剑柄,银白的剑身,没有任何花哨。

她说这是她第一次铸剑,所以他一直倍加珍藏,总是摩挲了又摩挲。

秦凤每天都是意气风发的样子,有时候轩华不由得觉得好笑,听她信誓旦旦说要嫁给他,他不由得问:&ldo;你为什么想要嫁给我?&rdo;

&ldo;因为你是龙,我是凤,我们要一起称霸三千界的!&rdo;

&ldo;如果我不是龙呢?&rdo;

&ldo;你怎么会不是龙?&rdo;秦凤完全听不懂他在问什么。轩华不由得道:&ldo;你还小,还什么都不懂。&rdo;

轩华和秦凤打打闹闹两百年,天剑宗终于成了一个还算有名望的剑修门派。当时道修妖修盛行,剑修算不上什么让人看得起的修士,凝华作为天剑宗唯一一位到了合体期的修士,也是唯一一个让道修为之称赞的剑修。

那一年,轩华远远路过天剑宗,刚好看见凝华从上方御剑而过。多年不见,她眉目越发冰冷,连笑容都慢慢失去,成为了那传说中的合体大能,让人望而生畏。

他觉得他似乎都已经不认识她,当天夜里,他在酒馆里喝了酒。

秦凤陪着他一起喝,他们两个喝了个昏天暗地,朦胧中他想起年少时候来。

十三岁那年,他和别人打架。对方是一个金丹期修士的儿子,十分倨傲。他和对方滚在地里,打了个难舍难分。然后就遇见了对方的父亲,那个金丹修士将他带回洞府,用一根藤蔓将他吊高,让他的孩子拿着沾了盐水的皮鞭,一鞭一鞭抽他。

他被对方抽得几乎快昏死过去,也就是那时候,他看见凝华来了。

在看到他的瞬间,她一贯平和从容的脸上终于失去了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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